集萃印花网
您的位置:集萃印花网行业资讯行业动态→详细内容
【字体: 】      
东莞整治电镀印染行业 关闭搬迁不符条件企业
集萃印花网  2010-10-04
【集萃网观察】 环保部门将对全市电镀、印染企业进行全面核查,以加快电镀、印染企业整治工作,全面推动环保专业基地建设工作。记者昨日从东莞市环保局获悉,污染企业如符合条件可向环保部门提出原地保留申请,否则将依法被关闭或搬迁至定点环保专业基地。

漏报企业将被纳入关闭企业名单

据介绍,从即日起,东莞对全市电镀、印染行业进行全面核查,摸清企业现状,按照电镀、印染行业实施原地保留、搬迁入园、关闭淘汰分类整治要求,为全面推动企业整治、企业搬迁入园、制订整治、完善扶持政策打好基础。核查对象为全市电镀(含线路板电镀)、漂染、洗水、印花等行业企业。

按照要求,各环保分局须于10月1日前将此通知转发给辖区内上述有关行业企业,要求企业签字确认。各有关企业须于10月11日前将《东莞市电镀、印染等行业企业环保自查情况表》及有关资料报送给当地环保分局。各环保分局在10月15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给市环保局审批科。漏报的企业名单将被纳入关闭企业名单处理。

年内公布可原地保留企业名单

根据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电镀行业和化学纸浆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污染企业可在11月10日前按要求向省、市环保部门提出原地保留申请,经同意方可原地保留,否则必须依法实施关闭或搬迁到已审批的定点环保专业基地内。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电镀、漂染、鞣革、洗水、印花企业均可按申请程序申请原地保留。位于环保专业基地整合建成区的上述企业无需申请原地保留,但须符合所在环保专业基地统一规划建设要求。

市环保局将于2010年12月31日前统一向社会公布可原地保留企业名单。未纳入原地保留范围的电镀、漂染、鞣革、洗水、印花企业请做好搬迁入园或关闭转产准备。

来源:南方周末

更多
  
  下一篇:
集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集萃印花网”上传的所有内容:文字、图片和音频视屏等稿件,版权均属于本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媒体、网站和个人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注有“集萃印花网”的所有信息。若要转载,务必取得本网站的许可(客户服务),并要注明来源。如若违反上诉声明,本网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的其他文章,都注明了来源。本网转载是为了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对于要转载此类文章的媒体、网站及个人,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若有擅自篡改来源,均与本网站无关,其转载者自负法律责任,同时本网也必将依法追究责任。
精彩图集

最新资讯

流行趋势

点击排行
日排行
周排行
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