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逛市场尤其是逛服装市场,有“试”的自由,有“买”的自由,也有“不买”的自由,这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规定得明明白白。而万商白马服装市场所流行的“押钱试衣、不买则押金不退”的潜规则,却明显属于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强买强卖”行为。这种行为,如果只是在个别店家偶或有之,那可以算是个别人的一时耍横,自是可以作为个案查处。而万商白马服装市场,是个有着数以百计店家的巨大服装批发与零售市场,在这整个市场之中,都一直流行着这样一个潜规则,那问题就并不那么简单。
在笔者看来,此问题如一币之两面:一面是,如此大规横“押钱不退”,恐怕不无霸王式“老大”在掌控和维持着这一“霸王条款”,因为从常理上讲,个别商户在集众多商户于一体的市场中,如果独家强买强卖,就会自我孤立,自我失去其竞争力,故而一般是不会也不敢强买强卖的;另一面是,此类“押钱不退”的霸王做法在万商白马市场一直得不到纠正,只能说明当地工商部门未能很好地履职和强力作为。所以我们认为,这问题出在“万商”,而根子却在工商!
事实上,仅去年以来,当地工商部门就接到过上百起有关万商白马市场“押钱试衣”的投诉。或许,工商人员也零星去管过,可是直到媒体曝光这个问题之前,其问题却没有得到有效地纠正。这就表明,当地工商并未从总体上去查处和促进这类问题的解决。
通常情况下,有些公共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在有百姓前去投诉某些问题时,积极的便依法去查处,消极的则拖延推诿。反正,其不积极作为,只要无媒体曝光,只要不出重大事故,受磨难的只是百姓,而受理投诉者则毫发无损。如果工商人员不说“接到上百起投诉”,就是接到三五起投诉而不去积极作为,就让其将工商服装还给人民,那像上述万商白马市场的此类问题,或许早就解决了。
这些年来,舆论监督的功效越来越彰显。但对于有些公共管理者来说,似乎又患上了“舆论监督依赖症”。什么事,如果没有媒体的介入,好像业已存在的严重问题不是个问题。而只有“一传”的传统媒体先上场,“二传”的网络媒体再跟上,并将其事态放大再放大,以至于“小事闹大,大事闹炸”,这才下决心去解决。“强买强卖”关乎一方的商业环境和维护消费者权益之大事,不可以等闲视之或轻描淡写地应付一下。希望当地工商部门这次能从总体上去查处和处理好这个问题。否则,当地工商部门也就应当被问责。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