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质量和合同约定不符
有些供货商利用民政部门验货人员不懂絮用纤维制品的专业知识,在提供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合同约定原料一般为二级棉花(国标),但供货商交货时有可能是原料中混有人造纤维,甚至工业下脚料(黑心棉)。我们还检查到没有任何生产资质和能力的商家,为民政部门提供货源,这样就很难保证到灾民、困难户用上合格的絮用纤维制品。
接受捐赠存在监管空白
有部队或个人在市场上购买的纺织品、棉被用于捐赠给民政部门,在这类捐赠品中有些是假冒部队军工企业制造,而内在质量上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还出现过黑心棉。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一般依法采用没收、销毁等方法,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让捐赠者也知道,捐赠品也须是合格的,让他们引以为戒。
福利企业产品质量易忽视
由于相关县、区民政局自行采购且价格定得低,生产者为了追求暴利往往提供劣质产品。如,市场棉花销售价约为每吨15000元,按有的民政部门的合同要求,每床棉胎的重量约为8斤左右,加上加工费和被套的费用,按照现有的市场正常售价每床棉被的价格为105元以上。而一些民政部门的采购价格却为85元左右,远远低于正常市场价格,这在客观上使部分生产者只能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还有一些民政部门的棉絮和纺织品是由福利企业自行生产的,而福利企业的初衷是解决残疾人或下岗职工就业问题,所以很容易忽视质量问题,这也使得一些不合格产品流入民政救灾的产品中。
须高度重视和严格监管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执法人员在对100多个地市县的检查过程中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黑心棉的危害性。从采购者、生产者、使用者入手,宣传不合格絮用纤维制品的危害性,对采购部门提供技术支持,为民政部门把好验收关。二是严格执法监管。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我们明确目标,对省内重点地区采购的救灾救济用絮用纤维制品进行拉网式检查,真正把住“流动关”。同时对省内相关供给企业的生产情况严格监督,切实把住“源头关”。双管齐下,形成合力,发现质量问题立即查处,不给制假者留任何机会,先行控制不合格产品,不让它们流入市场,联合公安和工商部门,依法处罚违法分子。此外,我们执法人员还坚持学习、经验共享,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
来源:中国纤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