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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检查进口服装1/10未达欧盟安全标准
集萃印花网  2010-04-21
【集萃网观察】欧盟的市场监督机构在2008年到2010年期间对11个成员国检查了超过16000件相关服装,发现有1/10未能达到欧盟安全标准,其中婴儿和儿童服装约占70%。

近日,欧盟在市场监督过程特别是检查儿童服装时发现,带有细绳、束带的童装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儿童在穿着过程中可能有被勒的危险,因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此类服装时须提高警惕。

据悉,欧盟的市场监督机构在2008年到2010年期间对11个成员国检查了超过16000件相关服装,发现有1/10未能达到欧盟安全标准,其中婴儿和儿童服装约占70%。欧洲市场监察机关经常收到儿童服装细绳、束带被自行车、门、车门、或游乐场设备纠缠,而导致严重受伤或死亡的通知。

交通意外统计数字也显示,这类意外按年龄可分为两类:1.年幼的儿童因为细绳卡住脖子而造成窒息死亡。2.稍大儿童腰部或者较低部位上的细绳、束带卡在移动的交通工具上,如巴士门、滑雪电梯、自行车等,被运行的车辆拖拉而受伤或造成死亡。

为此,欧盟要求制造商、经销商、进口商和零售商必须确保其经营的儿童服装的细绳、束带符合EN14682:2007欧洲标准,或提供相关的安全等级证明。并对父母和照顾着提出以下建议:

1、对于7岁(身高1.34米)以下的儿童服装,颈部和头部不应该有细绳、束带;

2、对于7岁至14岁的儿童服装,颈部和头部不应该有超过7.5厘米的细绳,除了肩带外,头部和颈部的细绳不应该有伸缩性;

3、儿童服装胸部和腰部不应该有一端超过14厘米的细绳;

4、露颈式服装在头部和颈部不应该有未打结的细绳;儿童服装的绑带应该在前部,长度不超过36厘米;5、如果购买的服装未符合上述要求,为确保安全,可自行拆除、剪短或剪掉细绳束带,也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在此类相关的检查中,我国的出口产品也多次受到通报及退货通知。欧盟方面,据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统计中心统计,2009年1-9月,纺织服装类产品受到通报警告的数量激增,前3季度共收到通报153起,同比增加6.29倍,占全部对华通报比例的20.84%。其中7月到8月,欧美通报召回我国63批的出口儿童纺织服装中,80%以上正是因为小部件或绳带不符合要求。在整个2009年中,美国、欧盟及加拿大共计共发布了1404个不合格通报,其中涉及最多的是包括玩具、儿童服装、婴儿床等在内的婴幼儿用品,有768个。上述产品主要问题都在于认为儿童服装中绳带存在勒杀或窒息的风险,违反了欧盟、美国的相关要求。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详细了解欧美关于儿童服装上绳带、小部件的安全项目的要求,严格按照EN14682:2007欧洲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或提供相关证明,切实提高出口儿童服装生产管理水平;二是在与客户签订外贸合同时注意规避风险,不接受有缺陷设计,避免退运索赔等;三是企业应强化产品设计开发的安全项目审查,把好首件产品的安全项目检验关,有条件的企业还应根据自身的产品特点和出口要求,自建或合建实验室,对服装进行相关安全项目的检测,增强企业的自检自控能力,有效规避风险。

来源:全球纺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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