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率已连续四次提高
从2008年8月1日起,国家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2008年11月1日起再次提高出口退税率至14%;2009年2月继续上调出口退税率至15%;两个月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09年4月1日起提高部分纺织服装的出口退税率至16%。纺织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经过多次上调后本已高达16%,但在中国外贸出口仍负增长的情况下,我国出口纺企呼吁将出口退税率上调到17%。
出口退税率再提高已无实际意义
首先,欧美国家失业率高企、需求不振,直接恶化了我国的出口环境。这种需求不振,不会因中国产品价格的微调而改变,出口退税的效果有可能为巨大的需求缺口所吞没。
其次,假如出口退税提高到17%相当于出口零关税,这1%分摊到每个企业手中没有多少影响,但综合起来,将使国家损失大笔的税收,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出口退税率的提高增加了财政负担,高达16%的退税率使得进一步上调的可能性下降。
第三,连续四次提高出口退税的力度已经非常大了,在这样大力度扶持下,行业状况都没有明显好转,这充分说明了,出口退税对于企业的利好是短期的,其作用也是有限的。也说明,由于我国纺织服装行业供给弹性较小,退税对于出口的鼓励作用是有限的。
第四,在国外需求下降、国内市场缩小的情况下,政府通过调整出口退税等价格调节总量的政策效果很差。因为根据市场情况,中国政府调升出口退税后,国外很容易施加保护措施,外商也会逼使中国企业让利,所以出口退税的优惠在很大程度上补贴了外商。而事实也证明了这种猜测,对于面临出口萎缩的外贸企业来说,大多数外贸企业却把退税的优惠基本上都给了客商,以求能保住订单。
第五,中国促进出口的政策常常引起国外贸易保护方面的压力。出口退税再提高或引起欧美国家反补贴、反倾销调查,从而造成的损失将更为严重。尤其现在正处于敏感期,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各国都或多或少采取了贸易保护的手段限制产品进口。
第六,国家一再减免税收,企业不会不养成坐享其成的恶习?一旦遇到困难就依赖国家的财政补贴?
综上所述,出口退税再提高已无实际意义。一方面企业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产品附加值、开拓新兴市场;另一方面,政府要采取更为积极有效的手段促进行业发展,而不是反复使用短期的手段,应从行业长远发展的角度,采取更为积极有效的激励政策。
来源: 一大把服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