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萃网观察】在郑州建项目,投资额超3000万元返还企业现金5%;在中央媒体做广告,政府给予资金补助;获国家名牌产品,奖励50万元。9月4日,郑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意见》,每年拿出3000万元专项资金大力促进纺织服装业发展,把郑州打造为中原纺织服装名城。 郑州市的目标是:到2015年,纺织服装产业销售收入超过1000亿元,培育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10家左右,创国家名牌或驰名商标3~5个,培育或引进上市企业5~6家。 对在郑州市新建总投资额超3000万元的纺织服装项目,或工商注册在郑州市的纺织服装企业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财政将按其生产或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 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企业建立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财政将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的补贴。 支持企业新产品开发。对经认定的单项新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经国家权威机构认定的高级服装设计师,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在郑州注册并实质性运行的,市政府给予一次性30万元补贴;贷款300万元以内的,给予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 每年在郑州市范围内评选纺织服装行业“十佳设计师”和“百佳技工”,对获奖者分别给予1万元、3000元的奖励;每年支持组织评选“郑州十大服装品牌”,对获选品牌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鼓励企业申报省级、国家级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对获得省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鼓励企业和品牌产品参加全国性、国际性服装展会,对参展企业给予不超过70%的参展费用补贴。对省市政府组织的专业性展会,经政府批准,参展费用可全额补贴。郑州市每年将至少举办一次高水平的“郑州纺织服装博览会”,提升郑州纺织服装城的地位。 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对于在中央一级媒体做产品广告的纺织服装企业,按照广告费的1%予以补贴。 政府每年设立3000万元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重点纺织服装企业的建设用地,实行“绿色通道”审批制度;对发展潜力大的纺织服装生产企业或项目,除优先保证建设用地外,减免项目建设过程中市级及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每年将对企业纳税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且纳税金额增速列前五名的纺织服装企业,分别给予10万~30万元的奖励;对年纳税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且纳税金额列前五名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30万元的奖励。 来源: 中国纺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