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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萃网观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自6月1日起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涉及2600多个10位税号商品。其中,9大类近100种纺机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从13%分别提高到15%和17%。这是我国自去年8月份以来连续第七次上调出口退税率,也是国务院日前部署进一步稳定外需政策措施后出台的又一扶持出口举措。
在《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中海关商品编码第84章中,涉及纺机产品的除商品代码为8443192101的纺织用圆网印花机和8443192201的纺织用平网印花机以及税目8451下的印染及后整理设备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5%外,商品代码为8444001000-8450200000的纺机产品出口退税率全部提高至17%。这意味着这些产品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在出口环节全额退回,实行“零税率”出口。纺织服装未能实现的“全额退税”,通过此次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在纺机产品上成为现实。
来源:中国纺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