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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萃网观察】国务院24日公布《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提出了明确目标:到2011年,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12000亿元,年均增长10%;出口总额2400亿美元,年均增长8%。并提出八大主要任务和十大政策措施。
纺织业内专家认为,《细则》的最大亮点在于对传统行业的新定位。将所谓"夕阳行业"的纺织业提升到国民经济的传统支柱产业、重要的民生产业、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的高度上,这种新的定位和认可,意味着纺织产业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非常重要的。这为长远推动纺织工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性保障"。
在预期2010年的目标上,要求产业结构升级的要求很明确。《细则》还提出,实现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纤维加工量过快增长的态势得到明显控制。服装、家用、产业用三大终端产品纤维消耗比例调整至49:32:19;中西部纺织工业产值所占比重提高到20%左右。培育100家左右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自主知名品牌企业,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提高到20%。
其次,科技支撑力显著提高。高新技术产品的产业化及应用取得显著进展,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纺织技术装备比重提高到50%左右,新产品产值率不断提高,全行业劳动生产率年均提高10%。
再次,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全行业实现单位增加值能耗年均降低5%、水耗年均降低7%、废水排放量年均降低7%。此外,淘汰落后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11年,淘汰75亿米高能耗、高水耗、技术水平低的印染能力,淘汰230万吨化纤落后产能,加速淘汰棉纺、毛纺落后产能。
来源: 化工易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