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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12~2013年度拟转出产业环保引导性标准》发布
集萃印花网  2012-09-21

【集萃网观察】9月20日,东莞市环保局公布了《东莞市2012~2013年度拟转出产业环保引导性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纺织服装、机械等4大产业的14种类型的生产企业被列入其中。环保部门表示,建议东莞现存的以上企业向外转移,此外以上类型的产业的新建、扩建项目,今后环保部门将不予审批。

  “新标准”从即日起实施,而市环保局曾印发的2011~2012年度该标准同时废止。

  新标准不强制转移企业

  东莞市环保局审批科负责人介绍,该标准根据经信部门制定的东莞市年度拟转出产业目录而制定,并在此基础上增加环保引导性标准,相当于进行了细化和解释,其目的在于提高某些行业的环保门槛。

  那么,“新标准”共涉及多少东莞企业?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具体企业名单由经信部门统计和掌握,但预计不会超过100家,因为标准内的企业都不是东莞的支柱产业。

  此外,该负责人也强调,这只是一份“建议性质”的标准,不具有强制性,“对于现存企业,我们建议其转移、搬迁,但至于是否搬迁或转移,在于企业自愿,这份标准不具有强制性。”

  新标准涉及四大产业

  据悉,“新标准”涉及信息产业、机械、纺织服装和消防等4大产业中,不符合原地保留条件或市环保专业基地准入条件的14类企业。

  其中信息产业主要包括激光视盘生产线(VCD系列整机产品)、模拟CRT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生产企业以及2G手机生产等4类,含电镀工艺且不符合原地保留或市环保专业基地准入条件的企业。

  记者对比《东莞市2011年度拟转出产业目录》发现,其中2G生产企业为今年被新纳入的产业。

  毛织服装缝盘生产环节中,若含洗水工艺且不符合整合入园方案的企业,以及新建含酸洗、磷化、表面处理工艺的防火门、消防水带、消防栓、消防车等4类消防类企业,也被纳入拟转出的目录。

  此外,机械行业中,含电镀工艺且不符合整合入园条件的电线电缆制造项目等5种类型的企业,环保部门也建议转移出东莞。

  “被纳入标准中的行业,今后的新建和扩建申请,环保部门将不予审批通过,现存企业,我们也建议其搬出东莞,转移到莞韶和莞惠产业转移园去。”东莞市环保局审批科该负责人表示。

  目录内企业转移所在村最高可获100万元补助

  值得一提的是,目录内企业转移出东莞,企业原落户的村(社区)将可获得补助。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属于转出年度《东莞市拟转出产业目录》(涉及部分农林业、消防等产业)的企业,由东莞整体转移到莞韶、莞惠转移园的,按照该企业转出前三个纳税年度在东莞市缴纳各项税款的市镇地方留成部分的50%,企业原落户的村(社区)可获得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此外,纳入环保部门监控名单的电镀、漂染、洗水、印花、造纸、制革、家具、化工制造、铅蓄电池、废塑料加工、石化炼焦等类型企业,以及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限制类项目的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转移到市外或关停的,按照该企业转移(关停)前三个纳税年度在东莞缴纳各项税款的市镇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该企业原落户的村(社区)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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